■见习记者 孙靖
12月11日,周口市中心城区中国铁建·东来尚城物业未经业主同意上调地下停车费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该小区停车费由90元/月(含管理费30元/月),上涨到200元/每月(含管理费30元/月),让业主无法接受。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
物业收取的任何费用,都与业主息息相关。物业面对人力、耗材等成本上涨,多半会合理地上调收费标准或降低服务质量。而这些做法之所以会让业主产生异议或反对,多半是由小区公共收支不透明导致的。比如,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等收入去哪了,业主大多不知情。
物业对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不仅要符合市场规律,更要合法合规。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关键作用,物业也要依据经营成本、服务水平等要素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相关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规范价格行为,按照《物价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利益问题是物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契约机制又很难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松散弱势的业主很难与强势的物业进行有效沟通。面对物业上调费用问题,业主要想与物业良性互动,就需要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与物业进行沟通,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业主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业主们请来的“管家”,如果业主能提高参与意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就能摆脱“房客”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