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第02版:时评 PDF版

为“高空抛物获刑”点赞

■晨曦

因为感情问题,男子胡某与恋人起了争执,随后抓起一个相框从22楼住处的窗户扔了出去,险些砸中在楼下玩耍的儿童。12月13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通报,经该院提起公诉,高空抛物的胡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不少网友表示:“高空抛物获刑,实在大快人心,值得点赞!”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近年来,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一直饱受热议。

过去,高空抛物只要没砸到人,似乎就不用追究责任;即使砸到人,只要不是累犯且积极赔偿,肇事者也不用付出多大的代价。这显然与其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不成比例,无法以儆效尤。

这一情况在去年年底得到扭转。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这一“多数没有后果”但“一旦有后果就是严重后果”的痼疾,相关司法意见无疑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因此,近一年来,各地类似的判决明显增多,“随手抛”的情况正在扭转。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进而改掉高空抛物的陋习。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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