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慧
本报讯 “没想到还能拿回被偷的钱,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追回损失!”近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向被害人集中发放涉案款仪式,将近期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追回的11720元涉案款发还给5名被害人。5名被害人纷纷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对检察官们依法办案,及时追赃表示高度赞扬。
经审查,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9月14日间,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摩托车,在周口市淮阳区鲁台镇、豆门乡、朱集乡等地流窜作案,盗窃香烟及现金等涉案财物价值约11720元。2020年8月4日,张某在朱集乡小郑楼村一小卖部实施盗窃后案发,被淮阳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20年9月17日淮阳区公安局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该案移送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查阅案件、审查证据材料,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提讯,张某对流窜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办案人员详细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说服教育,其家属主动将涉案款退回,并委托检察官向被害人退赔损失,同时希望取得各被害人的谅解。
“近年来我院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最大努力为其挽回损失,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长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