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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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女青年当“黑户”27年 急寻生母办户口》后续

已找到更好解决办法 户口办理程序已启动

□见习记者 何晴

本报讯 1月9日,本报以《商水女青年当“黑户”27年 急寻生母办户口》为题刊登了商水“黑户”女青年王培培,急寻生母办理户口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针对此事,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大队提出落户常住地的解决办法。目前,商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已与王培培取得联系。

消息刊发当日,周口晚报公众号浏览量达2.3万,周口日报及晚报抖音平台播放总量达42.3万。此事引起市民强烈反响,纷纷在后台留言,讨论如何解决此事。有的网友建议若情况属实,可列出证明,落户现居住地;有的网友建议可从公安部政务微信平台查询其生母信息,缩小范围、筛选寻找;有的网友则提出若此事属于特例,是否可以特事特办。

1月11日下午,记者带着网友们的建议,采访了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袁爱丽。袁爱丽详细了解此事后表示,除找到其生母、采取鉴定双方系亲子关系方式落户外,还可以在其常住地办理社区集体户口。袁爱丽向记者提供了周政办明电【2017】224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上针对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的户口办理有明确规定。“对其中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集体户口。若当事人确实不愿意交付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可在履行DNA信息比对排除被拐卖情况、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后,将其户口登记在社区公共集体户。”

袁爱丽称,鉴于当事人王培培已成年且15岁以前一直随养父生活,可直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养父户口办理地派出所申请落户。进行DNA比对,排除拐卖可能;待派出所调查核实后,需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如3个月后无人认领,王培培可申请登记,办理集体户口。

记者随即联系到当事人王培培。王培培称,商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已与她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沟通和信息确认。按照《意见》实施要求,若事情进展顺利,待全部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约30个工作日,王培培就能拿到集体户口,找回期盼27年之久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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