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2日
第05版:身边 PDF版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

电视购物五牢记 防范风险保权益

□记者 宋馨

本报讯 “我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购买的骆驼奶粉,收货后发现与电视上宣传的不一样,不知道能不能喝?想要退货。”“我通过电视购物广告定购的药品,吃过后拉肚子怎么办……”近年来,电视购物以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优势越来越吸引消费者,但这种购物形式存在诸多问题。从近期周口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热线电话咨询投诉情况来看,老年消费者朋友上当者居多。根据整理分析,电视购物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采用名人或貌似名人进行宣传,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二是随意夸大药品、保健品功效,宣传含有高技术或神奇效果,如包治百病、见效快、无副作用等。三是虚假打折,号称成千上万元的产品现在只需几百元就可以安心拿回家。四是产品质量差,用后无效果。五是“隔山买牛”,即消费者拨打的订购电话在甲地,发货方在乙地,出现问题所谓的客服又在丙地,通过设置层层障碍,使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六是消费者不能当面验货,快递人员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时,告知消费者只管送货收钱,有问题找企业,消费者打开包装后,快递人员早已离开,造成消费者维权难。

在此,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理性消费。电视购物广告蛊惑力强,消费者在消费前应经得起广告宣传的诱惑,保持头脑清醒,避免冲动性消费。

二要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如名称、地址等进行验证查实。消费者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相关信息。

三要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电视购物有多种付款方式,尽可能采取货到付款。消费者应在收到所购商品后当面验货,电子产品要通电试机,确认商品无明显质量问题再付款,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以保证安全。

四要保存凭证。注意保存付款凭证、购物票据及快递单据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要及时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商家所在地或者电视、报纸等媒介所在地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如遇到诈骗,应及时报警。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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