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平,男,1971年10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商水县邓城镇后史村八组。2020年,我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规,为牟取非法利益。2020年8月,商水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我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整。我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永不再犯。
道歉人:张国平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