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靖
本报讯 “开了不到半年的新车发生自燃,现在成了一堆废铁。”近日,淮阳区居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新车自燃后,他就开始维权,现已两个月了,仍没结果。8月3日,针对张先生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落实、追踪。截至发稿时,张先生与4S店达成一致,问题得到解决。
张先生说,去年12月,他分期购买了一辆燃油越野车,半年跑了3000多公里,车况良好。今年6月7日15时许,停在家中的汽车突然自燃。
淮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给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部位位于车辆发动机舱,起火点位于该发动舱左侧,起火原因排除人为纵火引发火灾,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事发后,张先生与厂家及4S店多次协商,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8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张先生购车的4S店,见到了该店售后负责人石经理。石经理表示,事故发生后,4S店一直与厂家积极沟通,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张先生把问题解决。
张先生称,由于是贷款购车,加上之前首付和购车时的其他费用,一共支付了6.7万元。他希望4S店能对他的车款、车辆购置税等费用进行赔付。
截至发稿时,张先生与4S店初步达成一致,4S店同意赔付张先生5.8万元,并支付之后的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