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为群众提供预约办理、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邮寄办理)、就近办理等服务措施。
日前,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户籍窗口应急服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向群众提供的应急服务作出明确规定。
该《公告》要求:对群众非紧急申请事项,民警建议推迟办理或延期办理;对急需办理的业务,市民可致电户籍室预约电话,由民警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预约时间。对于可以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户政服务”平台办理的户籍业务事项,群众可进行网上申报,并在接到审批短信提醒后,通过邮政速递方式(注:邮政速递服务热线8680939),将材料邮寄到户籍室。业务办结后,民警将通过邮寄方式将证照送达申请人指定地址。对于不能亲自到窗口的群众,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与户籍民警视频连线办理户籍业务。
为避免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通16个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非户籍地业务;居民身份证补办、换发可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就近办理;下放县级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办理权限,群众急需办理的,可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限省内户籍)。
针对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的人员,当事人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免采人像、指纹。对于本地户籍补证人员,历史人像变化不大的,免于重新采集人像。
另外,依托“平安周口”微信公众号,群众可通过“周口公安微警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自助申报”平台,网上进行暂住申报、出租房屋备案、居住证申请等。
“户籍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按照办事指南和事项流程要求,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减少办事群众滞留时间。”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进入户籍室,需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进入室内人员一次不得超过5人,并间隔1米安全距离。疫情防控结束后,对群众提供的因疫情而导致的超期证件或手续,户籍窗口将进行正常受理办理。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