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馨
本报讯 9月16日,记者从周口市医保局了解到,9月15日至12月29日为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缴费标准为320元/人,逾期不再受理。新生儿等特殊群体按政策规定执行。
参保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儿女、港澳台同胞等)。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缴费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须办理参保登记不需要缴费)新生儿母或父一方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需要缴费)后,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未按规定缴费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保手续及缴费应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办理时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明、父母参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1.线上缴费渠道。“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纳,河南税务“微税保”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河南省社保缴纳、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社保缴费。2.集中缴费渠道。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根据辖区内常驻居民情况,设置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服务点。集中缴费服务点通过“便民缴”“微税保”等税务联网系统组织集中收缴。3.柜台缴费渠道。通过各商业银行柜台或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据了解,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各辖区医保部门。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