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馨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方便广大参保群众,目前,市医保中心按照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决策布置,采取措施,明确我市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工作进度等,积极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落到实处。
该中心此前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一家省直驻周企业职工对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反响强烈,由于其是省直参保单位,因工作原因职工长驻周口,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未开通之前,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无法在周口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使用,个人门诊及药店购药只能通过现金垫付后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后,既满足了参保职工高效便捷的就医购药需求,同时又减轻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量。
8月中旬,第一批申报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47家“两定”单位(定点医院24家,定点药店23家)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开通工作,覆盖我市所有县(市、区),完成了省医保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今后,省内常驻周口的参保职工、异地安置退休职工、异地转诊转院至周口的参保职工等,均可在我市指定的医院和药店使用社保卡进行购药。
截至9月底,我市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计870人次,购药金额134770.67元。
据介绍,下一步,该中心将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跨省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购药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