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日前,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向市民发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
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
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市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