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2日
第05版:文化周口 PDF版

帛书老子新解

□王海山

第四章 行道贵返 用道贵弱

(今本德经 40 章)

反也者,道之动也⑴;弱也者,道之用也⑵。

天下之物生于有⑶,有生于无⑷。

【译文】

返本还原,是修道的目标和方向。守柔用弱,是用道的方式和方法。天下之物皆生于德一能量,德一能量生于虚无之道。

【新解】

本章主要讲道是零,是虚空,是无极;德是一,是妙有,是太极。万物生于德一能量,德一能量生于虚空无名之道,道德是根本。大自然遵循阴阳变化之道,通过阴阳的相互作用而使事物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表现出无中生有、以弱胜强、循环往复的运动特点,这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老子教人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遵道而贵德。不要舍本求末,因贪求更多、更高、更大、更远而盲目的损害生命,这样做的结果只会加速自身生命能量的消耗,加速死亡。只有逆向思维,守柔用弱,颠倒用事,返本还原,才能淳德归道,性命长存。

【心法】

颠倒用事,守柔用弱。返本还原,方为正道。

【注释】

⑴反也者,道之动也;此句含有丹经所云的“顺则凡,逆则仙,全在其中颠倒颠”之意。

河上公及现行本作“反者道之动”。王弼: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有以无为用,此其反也。动皆知其所无,则物通矣。故曰反者道之动也。《文子》:阴气胜,变为阳。反者道之动也。

⑵弱也者,道之用也。

此句河上公等本作“弱者道之用”,意为:柔弱者,道之所常用,故能长久。王弼:柔弱同通,不可穷极。《文子》:阳气胜,变为阴。弱者道之用也。

⑶天下之物生于有,河上公:万物皆从天地生。

天地有形位,故言生于有也。王弼: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

帛书甲本缺毁此句,乙本作“天下之物”,河上公等本作“天下万物”。

⑷有生于无。

河上公:天地神明,蜎飞蠕动,皆从道生,道无形,故言生于无也。此言本胜于华,弱胜于强,谦虚胜于盈满也。王弼: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此章经文在现行本中排为《道德经》第四十章,与第四十一章倒误,今据帛书更正之,将其排为《德经》第四章。

第五章 三生万物 和气养德

(今本德经 42 章)

道生一,一生二⑴,二生三,三生万物⑵。

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⑶。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gǔ),而王公以自名也⑷。

物或损之而益,益之而损⑸。

古人之所教,我亦教人⑹。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学父⑺。

【译文】

虚空的道始生真一之气,真一之气演化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交互感应生出和气,阴、阳、和三气相互作用产生万物。万物皆负阴而向阳,中和之气构成新的和谐体。

人们所厌恶的是孤独、寡欲与不谷,而王公却用来要求自己,以使自己处谦卑,守中和。事物常以谦下损己而得益,以尊贵益己反招损。古人以此道理教化人们,我也以此而教人:“强横妄为的人失去了中和,不得好死”。我将以此作为一面镜子,让世人反照自省,开始觉悟。

【新解】

本章主要通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这一自然现象,教人守中抱一,和气养德的心法。人若能静守中和,保持不争之心,体内会自然滋生出元精、元气、元神,它们是构成生命的原始信息场、能量场和基本粒子场,是生命之源,被称为人身三宝,三者和合则能够使人身心健康,快乐长寿。老子以“孤、寡、不谷”和“强梁者不得其死”来教人静守孤独,清心寡 欲,不与人争,万不可以失静失和为代价而争强好胜。

【心法】

三生万物,和气为贵。以和养德,以德树人。

【注释】

⑴道生一,一生二,河上公:道始所生者一也,一生阴与阳也。

王弼: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言无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

《文子》:天地未形,窈窈冥浑而为一,寂然澄清者,道也。道生一,天也。清微为天。一生二,地也。重浊为地。

⑵二生三,三生万物。

《庄子》: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出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河上公:阴阳生和、清、浊三气,分为天、地、人也。天、地、人共生万物也。天施地化,人长养之。《文子》:二生三,人也。精气为人。三生万物,粗气为虫。刚柔相成,万物乃生。

⑶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河上公:万物无不负阴而向阳,回心而就日。万物中皆有元气,得以和柔,若胸中有藏,骨中有髓,草木中有空虚,和气潜通,故得久生也。帛书甲本前半句残缺,仅存“中气以为和”五字,乙本残缺,仅存“以为和”三字,河上公本作“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⑷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ɡǔ),而王公以自名也。

“穀”,帛书甲、乙本作“ ”,河上本作“穀”。河上公:孤寡不穀者,不祥之名,而王公以为称者,处谦卑,法空虚和柔也。《文子》:小人情性,皆好强而恶弱,好刚而恶柔,而不知失。古者圣人日损冲气,不敢自满,日进以谦,功德不衰,天道然也。

⑸物或损之而益,益之而损。

“损”,甲本作“ ”,乙本作“云”,河上公本作“损”。此经句帛书乙本前后倒置,疑为抄错,依甲本订正之。河上公:引之不得,推之必还。夫增高者致崩,贪富者致患。《文子》:福莫大于无祸,利莫大于不丧,故物或益之而损,损之而益。《阴符经》: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⑹古人之所教,我亦教人。

此经句乙本全部残毁,甲本亦有残缺及错字,参照王弼本修补。王弼:我之非强使人从之也,而用夫自然,举其至理。顺之必吉,违之必凶。故人相教,违之自取其凶也。亦如我之教人勿违之也。

⑺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学父。

此经句帛书甲本作“强良者不得死,我以为学父”,乙本残损,河上公本作“强梁者不得其死,我将以为教父”。河上公:强梁者,为不信玄妙,背叛道德,不从经教,尚势任力也。不得其死者,为天命所绝,兵刃所伐,王法所杀,不得以寿命死也。父,始也。老子以强梁之人为教戒之始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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