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山
第十八章 含德之厚 比于赤子
(今本《德经》 55 章)
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⑴。
蜂虿(chài)虫蛇弗螫(shì),攫(jué)鸟猛兽弗搏⑵。
骨筋弱柔而握固⑶。
未知牝(pìn)牡之会而脧(zuī)怒,精之至也⑷。
终日号而不嗄(shà),和之至也⑸。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⑹。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⑻。
【译文】
德行深厚的人,就像是初生的婴儿。马蜂与毒蛇不螫咬他,凶禽与猛兽不伤害他。
他的筋骨柔软细腻,两个小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不知男女之事而小生殖器常常自然勃起,这是精气充足的缘故。他可以整天号哭,声音却不会嘶哑,这是元气醇和的缘 故。
做到了元气醇和,就把握了生命的常态,把握了生命的常态,就明达了道的玄妙。
虚心守柔而使元气自然益生,叫做祥和;用意志支配精气而失于守柔,是人为的逞强。万物强壮之极必将衰老,衰老则远离大道,远离大道就会早亡。
【新解】
本章主要讲德行深厚的人像婴儿一样,因其元气醇和,清净无邪,没有欲望,柔弱而不争,对别人不会造成伤害,所以细菌与毒虫不会轻易上身,恶人与猛兽不会轻易入侵。老子以此教人无知无欲,握固守精,静养和气,复归于婴儿,永远保持着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心法】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握固生精,益生曰祥。
【注释】
⑴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
河上公:谓含怀道德之厚者也。神明保佑含德之人,若父母之于赤子也。《庄子》:卫生(养生)之经,能儿子(如婴儿)乎?终日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身(如)槁木之枝。若是者,祸也不至,福亦不来。祸福无有,恶(wu)有人灾物害也?
⑵蜂虿(chài)虫蛇弗螫(shì),攫(jué)鸟猛兽弗搏
此句经文,帛书甲本作“逢地弗螫,攫鸟猛兽弗搏”,乙本作“疠蛇弗赫,据鸟孟兽弗捕”,王弼本作“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句意相近。王弼: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之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河上公:蜂虿(chài)蛇虺(huī)不螫(shì)。赤子不害于物,物亦不害之。故太平之世,人无贵贱,皆有仁心。有剌之物,还反其本;有毒之虫,不伤于人。
⑶骨筋弱柔而握固
河上公:赤子筋骨柔弱而持物坚固,以其意专而心不移也。《庄子》:儿子终日握而手不掜(yì),同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shùn),偏不在外也,是至人之德矣。
⑷未知牝(pìn)牡之会而朘(zuī)怒,精之至也
河上公:赤子未知男女之合会而阴作怒者,由精气多之所致也。
⑸终日号而不嗄(shà),和之至也
此句经文,帛书乙本有残缺之处,由甲本补之。河上公:赤子从朝至暮啼号声不变易者,和气多之所 致也。
⑹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知和曰常”,帛书乙本残缺三字,仅存一“常”字,甲本作“和曰常”,河上公本作“知和曰常”。河上公:人能知和气之柔弱有益于人者,则为知道之常也。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
⑺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益生曰祥”,帛书乙本漏失一“曰”字,依甲本修补。河上公:祥,长也。言益生欲自生,日以长大。心当专一和柔,而神气实内,故形柔,而反使妄有所为,则和气去其中,故形体日以刚强也。
⑻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壮”,帛书甲、乙本皆残缺,依河上公本补之。“早”,帛书甲本残缺,乙本作“蚤”,河上公本作“早”。河上公:万物壮极则枯老也。枯老则不得道矣,不得道者早死。
第十九章 玄同之德 为天下贵
(今本《德经》 56 章)
知者弗言,言者弗知⑴。
塞其 ,闭其门⑵。
和其光,同其尘⑶。
挫其锐,解其纷⑷。
是谓玄同⑸。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⑹。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⑺。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⑻。
故为天下贵⑼。
【译文】
道体无名,非后天意识所能知,只可意会,用言语无法表达。
塞住感官的孔窍,封闭嗜欲的门径;含藏自身的光耀,混同于世俗凡尘;消除进取的意识,化解妄念的纷扰,就能与幽玄之道同为体用。
不可得而亲近,也不可得而疏远;不可得而取利,也不可得而为害;不可得而高贵,也不可得而低贱。有此清静之德方能处事无为,容身避害,故为天下所尊贵。
【新解】
本章主要讲大道虚空无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不听不看,关闭欲望之门,不自我显示,融入于俗世凡尘之中,没有执着,没有妄念纷扰才能静心合道。老子教人无欲无求,不事张扬,一心合道,没有亲疏、利害、贵贱之分,才是最为可贵的玄同之德。
【心法】
塞兑闭门,和光同尘,挫锐解纷,坐忘于道。
【注释】
⑴知者弗言,言者弗知
河上公:知者贵行不贵言也。驷不及舌,多言多患。《庄子》:古士无为,无思无虑始知道,知者不言。下士有为,因贵(重)言传书,为形名声色。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
⑵塞其,闭其门
“ ”,帛书乙本作“ ”,帛书甲本作“闷”,河上公本作“兑”。河上公:塞闭之者,欲绝其源。
《阴符经》: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
⑶和其光,同其尘
此句经文,帛书甲、乙本均在“挫其锐,解其纷”句前,语序与今本不同。河上公:虽有独见之明,当和之使暗昧,不使耀眩。不当自别殊也。
⑷挫其锐,解其纷
“挫”,帛书乙本作“锉”,甲本作“坐”,河上公本作“挫”。“锐”,乙本作“兑”,甲本作“阅”,河上公本作“锐”。河上公:情欲有所锐为,当念道无为以挫止之。纷,结恨不休也。当念道恬泊以解释之。
⑸是谓玄同
河上公:玄,天也。人能行此上事,是谓与天同道也。《庄子》颜回曰:“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文子》:万物玄同,无是无非。《清静经》:名为得道,实无所得。
⑹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
河上公:不以荣誉为乐,独立为哀。志静无欲,与人无怨。
⑺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此段经文,帛书乙本有残缺,用甲本修补之。河上公:身不欲富贵,口不欲五味。不与贪争利,不与勇争气。
⑻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
河上公:不为乱世主,不处暗君位。不以乘权故骄,不以失志故屈。
⑼故为天下贵
河上公:其德如此,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屈,与世沉浮,容身避害,故为天下贵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