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第06版:法治 PDF版

脱落电线绊倒人 侵权责任如何确定

□记者 彭慧 整理

案情:2021年8月3日7时许,李某骑两轮电动车行驶至鹿邑县玄武镇道路上被脱落的电线绊倒,导致李某手部、足部骨折,在鹿邑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2天,花去医疗费18479.55元。经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某伤情构不成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约需8000元,护理期二个月,营养期三个月。经法官现场勘验,脱落的电缆线属于电信公司。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脱落的电缆线属于电信公司所有,其作为所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尽到必要的管理义务,应当对李某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某应当仔细观察路况,注意行车速度,案发时间和地点,视线明亮,李某在行车过程中不慎摔伤,自身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电信公司的责任。综合相关证据和案情,电信公司应对李某因伤受到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故判决电信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二次手术费、护理费等共计35974.36元。

说法:现实生活中,因脱落的电缆线、广告牌,或者道路施工、窨井等设施造成人员伤害情况时有发生。作为这些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尽到相应的管护、警示等义务,特别是恶劣天气前后,要定期巡查、加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引发伤害事故,而又没有尽到安全防范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22-05-11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66644.html 1 脱落电线绊倒人 侵权责任如何确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