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窦娜
本报讯 5月19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9%。
从最能反映CPI近期走势的环比数据来看,4月份环比上涨0.4%。食品、烟酒类价格与上月相比上涨1.0%,其中,蛋类价格上涨5.6%,畜肉类价格上涨3.0%,鲜果类价格上涨2.9%,水产品类价格上涨1.1%,粮食类价格上涨0.1%。其他七大类商品价格环比呈“四涨三平”格局,其中,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6%,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0.1%,衣着类、居住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当月,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除居住类价格下降0.1%之外,其他七大类商品价格均为上涨。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最多,上涨4.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3.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3.0%;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0.1%。
“4月份CPI同比涨幅扩大,主要受食品价格短期波动影响。首先,疫情导致部分商品物流成本上升。其次,部分居民增加消费品储备,推动了果蔬等商品价格上涨。”市统计局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鲜菜类价格同比上涨27.6%,鲜果类价格同比上涨16.2%,蛋类价格同比上涨6.2%。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