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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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对未成年人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胡新建 耿华

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三率”?“三率”包括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即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出不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数比率。据悉,今年1月~5月,沈丘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办案始终,坚持少捕、慎诉,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回归校园,对未成年人释放最大司法善意,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均达到了百分之百。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实施全面司法保护,涉罪未成年人“三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受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评价。近日,该院未检负责人在全省未检工作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不起诉决定助高中生圆梦高考

“松一把,掉进万丈深渊,拉一把,会有不一样的人生。”检察官通过人性化、专业化办案,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高中学生小王(化名)正在教室内安心学习,并即将走进高考的考场,完成十年寒窗苦读的目标,但看似正常的情形,背后却凝结着检察官的辛苦付出和办案成果。

2021年,小王在上学期间,经常在网吧玩游戏,被别有用心的张某盯上,因缺钱明知其非法意图,仍以1500元的价格将本人的3张银行卡出借给张某,后该银行卡被用于赌博、诈骗等转移资金使用。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情况,教育小王认罪、悔罪,退出非法所得,进行了社会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依法对小王做出了不逮捕决定,促使其回归校园。其后,检察官持续关注小王学习的情况,在听说小王想放弃高考时,与其母亲一起做思想工作,了解到小王怕因有案底影响升学就业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打消了其后顾之忧。今年4月份,沈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促使小王安心学习,奔赴考场,希望他今年能圆梦高考。

“督促监护令”促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跳出办案而办案,摒弃案件一诉了之的办案思路,注重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相关问题,运用临界预防、亲职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措施,依法教育、挽救青少年,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只有一个孩子到16岁了,其他6个孩子,年龄不到16周岁,家长都不管,案子怎么办?”办案民警拿着一本案卷,满面愁容地来到沈丘县人民检察院第五部的办公室。检察官详细看案卷后说:“交给我们吧,我们来管。”原来,这是一起盗窃案件,多名未成年人经常共同盗窃超市少量商品,但大部分不到16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受案后,未检检察官组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赔偿了多家超市的损失,并召开了训诫会,检察官现场讲法,用同类案例教育孩子,询问了当事人意见,现场宣读训诫词,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孩子现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表示改过自新,以后认真学习,监护人也承诺今后加强教育。

异地帮教关爱外地籍未成年人

当前,电信网络犯罪高发,很多外地籍未成年人受人蛊惑提供手机卡、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些未成年人在本地无住所、父母均在外地,不具备有效的监护教育条件,为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大部分外地籍未成年人被羁押。

为保护外地籍未成年人,破解诉讼难题,今年以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合适保证人制度,由合适成年人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与未成年人的家人取得联系,合适成年人变身为合适保证人,保证未成年人不捕后随传随到。其次适用异地协作机制,联系未成年人户籍地检察机关,对不捕后返回原籍的未成年人进行异地帮教,防止再犯。据了解,今年沈丘县人民检察院适用上述措施,对3名外地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了不逮捕决定。

多部门联合预防青少年犯罪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下功夫,联合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强化学校法治教育;联合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服务,筑牢未成年人心理防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等单位多次对网吧、KTV、宾馆等重点行业进行督查整改,强化社会教育;积极推进“一站式”询问中心建设,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现社会治理多元化。近年来,沈丘县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今年1月~5月,未成年人犯罪较去年同比减少50%,且未成年人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为零。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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