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第08版:楼市 PDF版

关于办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的公告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办【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政策及标准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缴纳契税,住宅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二、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资料

1.《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三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

5.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者,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申请人自行下载《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在购房补贴窗口领取《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备。

3.审批

经审批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已申请购房补贴”条形印章后,退还申请人资料原件,由审批人签署意见,进入核发程序;不符合条件的,注明理由并退还其申请资料。

4.契税补贴发放

审批程序完成后,购房补贴15日内发放到位。

三、受理地点、时间

1.受理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房补贴窗口。

2.受理时间:工作日9点~17点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全部缴回财政。

2.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未尽事宜,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申报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94-8221088

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2022-06-21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69967.html 1 关于办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