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部署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全省排查认定低收入人口
全省各地要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现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再重复排查认定,直接纳入动态监测范围。
低收入人口范围主要有五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对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现行救助政策是否依法落实到位。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如有需要,可协助其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分层分类做好救助帮扶
意见明确,我省按照家庭困难类型依法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的6种社会救助体系:
基本生活救助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依法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专项社会救助
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司法救助和困难职工帮扶。
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依法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服务类社会救助
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慈善帮扶
积极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设立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
其他救助帮扶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可根据当地救助政策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救助帮扶。(据《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