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昂
本报讯 11月28日上午,《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布《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严格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水资源是生活生产必不可少的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素。据了解,目前我市主要以地下水源供水为主,占比达75.1%,居全省首位;作为农业大市,农业用水占比高达71.6%,因地下水超采已出现地表水体萎缩等问题,这不仅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储备水源安全,也是制约我市打造现代农业强市、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的瓶颈。
为解决“水瓶颈”、提供“水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将水资源留得住、用得好、管到位、不污染的立法目标,系统搭建了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的科学体系,通过29条规定,具体明确了建立水资源目标管理体系,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构建现代水网,优化水系布局,统筹推进蓄水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引调水,减少地下水开采;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鼓励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智慧水务建设,提高水资源精细化、动态化全过程监管水平等制度规范,并就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如未依照取水许可规定取水或者擅自变更取水许可事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10万元。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