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慕晨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10条”)提出“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各地放开管控以后,市民出行畅通了,在公共场所自我防护做得怎么样?佩戴口罩了吗?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的商场、超市、药店、公园等公共场所,看到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佩戴口罩、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但仍有个别市民不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
商场超市:
多数顾客全程佩戴口罩
12月13日上午,记者走进七一路万顺达百货,发现商场内营业人员和顾客都佩戴了口罩。“肯定要戴的,我会认真遵守防疫规定,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正在商场购物的李女士说,进商场时,门口有工作人员提醒要正确佩戴口罩,如果在购物时拿掉口罩,工作人员也会第一时间提醒顾客。
在万果园生活广场(观澜国际店),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近几日的客流量有所减少,前来采购的顾客大多数佩戴了口罩。记者在超市内看到,大多数市民都能认真佩戴口罩,但仍有个别市民没有佩戴好口罩。还有一位市民虽然佩戴了口罩,但把口罩拉到下巴下面,挡不住口鼻,口罩变成了“围脖”。在超市走访的几十分钟内,记者只见到这一位不规范佩戴口罩的小伙子。
药店门诊:
戴口罩意识强 但佩戴不规范
在七一路工农路同和堂大药店,记者看到购买口罩与防疫药品的市民络绎不绝。“这两天的客流量是平时的5倍,大部分市民都是来购买防疫药品和口罩的,大部分人都自觉佩戴口罩,但也有一些人佩戴口罩不规范。”同和堂大药店店员说。
12月14日上午,记者在荷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看到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接种疫苗。家长都戴着口罩,但怀里的孩子佩戴口罩不规范。“我们准备的有口罩,买的口罩有点大,孩子戴不习惯,容易拽掉。”王女士抱着10个月大的孩子无奈地说。记者在预防接种门诊半个小时内,发现有3位孩子佩戴口罩不规范。
社区公园:
市民放松警惕摘下口罩
记者在庆丰路与周口大道交叉口,发现有2位等红绿灯的市民没有佩戴好口罩,在记者的提醒下才戴好口罩。在中州大道与莲花路交叉口,附近居民向记者反映:“俺们这每天都有一群人聚集聊天,不戴口罩。”记者走访发现,在中州大道与莲花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一处平台上,来自附近小区的市民有的抱着孩子,有的嗑着瓜子,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聊着。记者在此处停留10分钟内就发现了4位没有戴口罩的市民,其中一位解释说,自家小区和周边并没有发现疫情,因此觉得没必要戴口罩。
在周口公园,记者看到两位打乒乓球的市民都未佩戴口罩,在公园内的清洁工人也未佩戴口罩。不远处,一位市民在欣赏美景、放松心情时摘下口罩。市民刘女士说:“我来公园锻炼身体,有点热,刚刚看到周围没有人,我就把口罩摘下来了。现在认识到错误了,这样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据了解,新冠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就是飞沫传播,戴口罩可以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研究显示,在公共场合近距离接触时,新冠病毒携带者不戴口罩,健康者也不戴口罩,传染概率为90%;新冠病毒携带者不戴口罩,健康者戴口罩,传染概率为30%;新冠病毒携带者戴口罩,健康者不戴口罩,传染概率为5%;新冠病毒携带者戴口罩,健康者也戴口罩,传染概率1.5%。但是,新冠病毒携带者戴了口罩,健康者也戴了口罩,并且两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传染概率为0。
口罩虽小,意义却重大。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如果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新冠病毒传染率就会大大降低。佩戴口罩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每一个人共同守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的最好方式。因此,本报记者呼吁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一定坚持规范佩戴口罩,遮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