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切实缓解疫情下小微企业付息压力,2022年11月9日,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了普惠小微贷款的阶段性减息政策,即金融机构对2022年第四季度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
此项政策普惠小微经营主体免申即享,我市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均实施这一政策。2023年1月1日起,普惠小微贷款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收息。(人行)
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切实缓解疫情下小微企业付息压力,2022年11月9日,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了普惠小微贷款的阶段性减息政策,即金融机构对2022年第四季度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
此项政策普惠小微经营主体免申即享,我市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均实施这一政策。2023年1月1日起,普惠小微贷款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收息。(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