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薛雁 文/图
本报讯 “破坏的堤防已经被填埋平整了,县河长办的同志不定期巡查河堤岸,再也没有人偷挖这里的土了。”近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时,郸城县钱店镇常庄村的村干部这样告诉他们。
2022年5月30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新蔡河郸城钱店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破坏堤防。“我们到现场时,河岸已经被沿堤挖成长80米、宽50米、深11米的大坑,河堤外的沟也形成长85米、宽50米、深11米的大坑,被破坏的堤防有两处渗水。”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养鹏感慨地说,时值雨季,汛期临近,情况十分紧急,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6月1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
6月3日,检察官一行来到毁堤取土地的案发地,分别对村干部、违法行为人以及施工单位工人进行询问,勘验现场(如图)。证据固定之后,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相关行政机关,经该单位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取土位置在郸城县新蔡河河堤,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人毁堤取土导致堤防渗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6月5日,为合力解决问题,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郸城县水利局、郸城县钱店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迅速组织整改,恢复河道堤防原状,同时建议依法履行河长职责,建立健全所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进行管护,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由于案发时渗水情况持续加剧,情况紧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建议行政机关15日内整改完毕。
“新蔡河系沙颍河左岸一大支流,在郸城县境内流经6个乡镇、41个行政村,属于郸城的主要行洪河道。”钱店镇镇长表示,下一步将会与县水利局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钱店镇政府立即行动,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对新蔡河堤防进行了土方回填和加固整修。同时,针对巡查工作不力的村级河长,郸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对其进行约谈。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参与者、亲历者,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雁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充分体现了“河长+检察长”的机制优势。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省第四号、第五号总河长令,助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幸福河湖专项监督,针对发现问题,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守护小城水脉,呵护郸城人的“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