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3年01月16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警方聚焦 PDF版

豺狼的末日

——周口1997年“10·18”特大抢劫银行案侦破始末(下)

寻找证据(资料图片)

落入法网(资料图片)

本期策划 政法新闻部

本期顾问 川汇区副区长 公安分局局长 朱成刚

(接上期)

周口警方立即派人奔赴信阳监狱,了解康某建服刑期间的表现,并对康某建两次服刑时的狱友进行调查访问,了解康某建16号、17号、18号三天的活动情况。然而,没有证据证明康某建当天去过现场,也没从康某建这只狡猾的狐狸身上问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经受害人和目击者再次辨认,以及围绕康某建内查外调80多人的反馈情况,康某建趋于排除。但破案指挥部研究后一致认为,康某建不能轻易排除,他是受害人反映的重大嫌疑人之一。

11月5日,周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火车站辖区排查时,发现一名青年神色慌张,右手一直往腰里摸。民警们趁其不备,冲上去将其抓获,并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六四”式手枪。民警们一边报告给指挥部,一边突审持枪人张某利。经查,该“六四”式手枪是张某利1993年10月23日盗窃的枪支,最终排除了张某利的作案嫌疑。

11月7日,商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国营给指挥部打电话反映,商水县姚集乡大李庄村杀人在逃犯李某纪和“10·18”案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犯相似,并持有枪支。李某纪的一个叫王黑某的朋友正和“10·18”案中另一名犯罪嫌疑犯相似。指挥部对这一情报非常重视,刑侦大队十多名民警连夜赶赴商水、项城,抓获了嫌疑人王黑某。王黑某承认了其他一些犯罪事实,但能证明“10·18”案与他和李某纪无关。指挥部决定,“10·18”排除李、王二人,交给商水警方处理。案发已经20多天了,案件还没有实质性突破。难道侦查范围划错了?难道侦查方向出现了偏差?难道思维方式陷入了怪圈?破案指挥部再次召开会议。

丁保东指挥长沉着冷静,他充分肯定了前段的工作,要求大家按原来的侦查方案把各项工作做扎实,不能出现松懈、动摇情绪。指挥部要求,要围绕三轮车、作案工具、枪支等以物找人、以事找人。重点集中在周口市城郊结合部,尤其是从纳入视野的30多名嫌疑人中,筛选出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这其中康某建疑点最大,他家距案发地点仅一公里左右。

11月17日,商水县李埠口乡有群众反映:有人在沙河南岸河堤荆条丛中发现一辆人力三轮车,两侧及后部铁皮被拆掉。公安民警在附近进一步寻找,又发现了被丢掉的三轮车上的两块铁皮。经分析对照和群众辨认,正是“10·18”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所骑三轮车。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破案指挥部根据三轮车丢弃的位置,综合分析后决定:把范围缩小到周口市八一路以东、沙河以南,也就是以康湾村为中心的重点区域内。

11月20日下午,康某建的妻子李某丽接到公安局的传唤:“公安局找你有事,来时直接带着被子。”这含而不露的一句话,对于李某丽来讲却是不祥之兆,她心中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不能让嫌疑人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当晚,地区公安处老侦查员吴振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匡均、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何学民首先和康某建谈话:“你的案情重大,要将你升级,将你和你的妻子移送到地区审理,一会儿就走。”和李某丽谈话的内容也差不多。

半个小时后,吴振亚、赵匡均、何学民开着一辆囚车将康某建、李某丽送往地区看守所。康某建坐在囚车的铁栏里,李某丽坐在囚车的后座上,二人一窗之隔。到地区看守所后,吴振亚、赵匡均下车办“手续”,“司机”何学民留在车上。10分钟后,吴振亚、赵匡均回到车上,对何学民说:“这两人想升级也升不成了,这里全满了,没有地方,还得把他们送回去。”20分钟后,女侦查员王子莹从李某丽身上搜出一张小纸条:“那个东西要放好,不要放在家里。”这显然是在地区看守所的10分钟时间里康某建传给李某丽的,民警们遂对李某丽进行了突审。

吴振亚问:“李某丽,如实交代纸条上写的‘那东西’指的是啥?”李某丽沉默。经过对李某丽15个小时的突审,李某丽交代:大约在一个月前,康某建告诉她用假币跟别人换了一些钱,让她站在河堤上望风,康某建一个人下河堤,把钱埋在了他父亲的坟上。立即查证。21日下午5点多,侦查员挥锨在坟四周挖掘,最后挖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内有用银行专用牛皮纸捆扎好的数捆人民币,另有一些硬币。纸币上有两枚血手印,银行封条完好无损,其中一捆人民币的牛皮纸封条上写有数字“139.1”。

当晚9点,经技术人员检验,“139.1”正是遇害人王某生前所写。物证确凿,案件获得实质性突破。

11月21日晚,民警连夜突审康某建、李某丽。面对威严的人民警察,康某建表现镇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康某建,你还想顽抗到底吗?”“我出来这阵子没干啥呀,可别冤枉好人呢。”康某建垂死挣扎。“算了吧,那么大的案子不会不留下任何痕迹,那天不是没有人看见你,现在让你坦白是给你一个从宽的机会。”

康某建感到几双利剑般目光的压力,他开始如坐针毡,口干舌燥,一会要烟吸、一会要饭吃、一会要水喝。民警拿来两个夹牛肉的烧饼,又拿来两包香烟,全部递给了康某建。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猎手。“康某建,不要再有非分之想了,说说埋在你爹坟地里的钱是怎么回事吧。”民警不紧不慢地说。

康某建脸色骤变,这记重锤一下把康某建逼到了死角,再也无路可逃了。一阵沉默后,康某建精心构筑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铁的事实面前,康某建不得不交代了杀人抢劫银行的犯罪事实。但同伙是谁?枪放在哪里?他闭口不说。这时,二楼范志刚局长的办公室里,丁保东、刘太亮、范志刚正研究如何突破康某建的心理防线,使他迅速交代出了同伙。

审讯康某建在市公安局一楼,二楼上方正好是范志刚局长的办公室。这时,二楼断断续续传来铁链子的声音,康某建听得仔细,莫非弟弟康某光已被抓获?这时民警说话了:“康某建,别自作聪明,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康某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终于交代了同伙——同胞弟弟康某光。

迅速抓捕同案犯康某光刻不容缓。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迅速逼近康某光岳父家,把其院子包围起来。快速到位,踢开房门,未发现目标。民警们犀利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忽然发现靠墙床上高高的被子微微一动,几名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掀开被子,几双有力的大手紧紧卡住了凶犯康某光。与此同时,各路人马捷报频传:朱成刚小组从商水县追回二犯已存入银行的3万余元赃款存折;赫延廷小组在康某建父亲的坟边起获了犯罪分子作案用的“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

康某建兄弟5人,康某建排行老三,康某光排行老五。兄弟两人文化程度不高,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都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但劳改期间没有洗心革面,刑满释放后,反而越来越敌视社会。看到别人吃喝玩乐,自己一事无成,就把原因归结为社会的不平等。于是,黎明前的周口小城,时常游荡着两个鬼魅般的幽灵。

1997年1月29日凌晨5点,康某建、康某光窜至周口联营车站,看见来周口办事的商丘地区某消防器材厂厂长贾某,二人用随身携带的刀向贾某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并抢劫现金4000余元。1997年8月6日,天色将亮时,康某建、康某光在周口油田路口看到一名携带公文包的年轻人似乎在等人,康某光便移步上前,以借火点烟为名,将其内装一支“六四”式手枪的公文包抢走。1997年8月8日,也就是抢到“六四”式手枪两天后,康某建、康某光怕原来曾一起作过案的同伙康某军揭发他们,就将康某军骗到沙河河堤上,用绳子将康某军活活勒死,然后刨坑埋掉。

“哥俩有枪了,要干就干大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康氏兄弟二人在周口市郊区和相邻的商水、淮阳两县四处踩点,先后选择运钞车和练集、李埠口、搬口等5个地方的银行营业所作为抢劫对象,最后选定便于作案、容易逃窜的火车站分社。此后,二人连续数十次前往作案地段,观察营业员上下班规律,熟悉各班人员的长相和衣着,了解运钞车押送款时间。为进一步观察营业室内部情况,二人以“陈毛”之名存入1000元钱。作案前5天,又将这笔存款取出。为确保作案后成功逃跑,二人骑着三轮车,多次测试从火车站分社到家的时间。同时,二人也作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和公安民警相遇,就拼个鱼死网破;万一不能跑掉,拿枪的人就将同胞兄弟打死,然后再自杀。

10月17日夜,二人窜入火车站分社营业室后院,先用断线钳将后窗第二根、第三根钢筋从下端剪断后进入室内,将后门贯钉用钢锯锯断,然后用胶水粘好,从窗户跳出后又将钢筋恢复原状。18日上午8时45分,康氏兄弟实施了杀人抢劫银行犯罪。

1997年12月31日,随着几声“砰砰”的枪响,震惊中原的周口“10·18”特大杀人抢劫银行案主犯康某建、康某光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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