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0日
第A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淮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通讯员 李书永 李辉 文/图

本报讯 2月15日,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2022年4月28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周口市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在船舶船体建造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并于7月18日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系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后的首起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该案件十分重视,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主审法官许东艳在开庭前到原告所在地沈丘县某乡进行实地调查(如图)。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围绕程序、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争议焦点充分地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由于案件情况复杂,合议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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