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铎
本报讯 3月1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强汽车消费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
《通知》要求,在我市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均可参与新能源汽车促消活动。其中,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含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享受2000元的消费补贴;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3000元的消费补贴。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价格为准。
据了解,3月6日起,符合补贴范围的消费者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工商银行卡,可到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商务局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申领材料的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报告,由市商务局将补贴发放至消费者银行卡账户。申报时间截止4月10日,逾期作废,不予补偿。2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