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3年03月20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综合新闻 PDF版

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

“四管齐下”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任富强

本报讯 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照,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骑车闯禁行,乱停乱放……这些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近期,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主动作为,加快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智能模块安装进度,广宣传、强疏导、抓源头、严查处、促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小区管控抓源头。结合实际需求,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的居民小区门口设立了15个便民安装点,并第一时间在川汇区政府网站和小区业主群、物业群进行发布,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营造宣传氛围,在所有小区门前悬挂宣传条幅不少于4条,小区门口设置大喇叭循环播放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不戴头盔车辆不出小区、没有车牌车辆不出小区。

路面查扣促整改。成立4个联合执法组,由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中层领导担任组长,对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者现场查扣,买头盔整改后放行;无证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现场扣留,引导到就近登记上牌处进行上牌后放行。为便于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新增4个主要路口上牌点,分别为七一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七一路与八一大道交叉口、八一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中州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全力营造“车要上牌,人要戴盔”的浓厚宣传氛围。

学校引导治乱点。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引导全区所有中小学校的班子成员上下学在岗疏导,并利用“小手拉大手”、家长护学岗、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减缓交通压力。成立学校督导组,每天对学校门口拍照录像,建立日通报日约谈机制。

门店管理去增量。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加强管理,专门规定买主不上车牌,门店不得售卖、买主不装智能模块,门店不得售卖、买主不买头盔,门店不得售卖。公安机关对查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汇总,具体到购车门店,对违反“三不卖”规定的商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门店关停一周。

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阶段全区既有现场执法整治此类违法行为,也有组织辖区居民向其普及宣教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四管齐下”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普治”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文明交通素养的目的。

2023-03-20 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96566.html 1 “四管齐下”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