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薛雁
今年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开展依法治水工作,全力守护“生命之源”。
近年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河长办转来的河湖生态问题线索86件,围绕河湖“清四乱”开展专项督查2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围绕河道行洪安全、幸福河湖建设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履职,督促拆除沿河违章建筑462间、28800多平方米,清理河道3.6公里;督促修复被破坏堤防1处,辖区内西洺河双楼段、胡集乡黑河段、钱店镇蔡河段妨碍行洪安全隐患全部消除,沿岸生态环境全部得到恢复。
2020年10月,检察官发现在秋渠乡供水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杨某、徐某等3户村民养鸡养羊,并违规设置排污口,将生活污水、畜禽排泄物、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地下,对饮用水安全造成了威胁。检察官依据调查到的情况,分别向县水利局、秋渠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最终,3户村民拆除了羊圈、鸡棚,停止了在水源地附近的养殖行为,解决了最容易产生污染的畜禽养殖问题,水源安全威胁初步消除。
2022年5月30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新蔡河郸城钱店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破坏堤防,河岸和河堤外已挖出了两个巨大的深坑,坑内出现渗水情况。检察官钱新梅说:“汛期临近,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6月5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据调查结果,分别向县水利局、钱店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对新蔡河堤防进行了土方回填和加固整修,恢复了堤防原貌,消除了防洪行洪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