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3年04月03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综合新闻 PDF版

一时冲动价几何?8.5万元!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胡新建

本报讯 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握着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华丽的手感激地说:“我一定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遇事不冲动,给孩子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榜样。”

2023年1月12日17时许,沈丘县王某甲接孩子放学途中,驾驶车辆沿槐店镇颍水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车辆变道,与同向驾车行驶的艾某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引发厮打。王某甲与同车的王某乙将艾某打倒在地,致使艾某鼻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到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陈华丽详细阅卷,认为该案系轻微刑事案件。王某甲、王某乙和艾某素不相识,发生冲突仅是因为一时冲动,有调解的空间和可能。陈华丽将王某甲和王某乙传唤到讯问室,详细了解当时的案发情况。

王某甲和王某乙刚见到陈检察官就表达了深深的悔恨之情。在陈察官讯问为什么一直没有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之时,王某甲表示被害人艾某因住院期间治疗花费较多,而王某甲孩子多,家庭经济不富裕,不能满足其赔偿金要求,致使和解陷入僵局。

陈华丽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后,化身调解员,组织王某甲与受害人开展调解。陈华丽首先对王某甲和王某乙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受害人艾某要充分考虑王某甲的经济赔偿能力。通过多次的耐心劝导,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艾某同意了承办检察官的调解建议,对赔偿金做出了让步。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甲与王某乙向艾某赔礼道歉,并当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5万元,艾某对王某甲的行为予以谅解,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检察官提示,遇事我们应少一些戾气、多一些包容,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记打架有“成本”,千万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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