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0日
第A07版:法与会社·检察天地 PDF版

村民非法狩猎 检方宣告不起诉

释法说理让检察为民更接“地气”

检察官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记者 陈永团 朱东一 通讯员 王春霞 文/图

本报讯 “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坚决不做。也希望村民们以我为教训,不要再捕猎野生动物了……”在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现场,被不起诉人闫某某感慨地说。

近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韩辉与该案侦查人员一起来到贾岭镇黄集行政村,对闫某某非法狩猎一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该村村委会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

据了解,2022年11月12日前,闫某某在贾岭镇黄集村周边下粘网猎捕“老斑鸠”和“水鸡子”,共捕到4只“老斑鸠”、7只“水鸡子”。闫某某将捕到的“老斑鸠”和“水鸡子”宰杀褪毛后,放在冰箱里准备供自己食用。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在闫某某家的冰箱内找到4只“老斑鸠”和7只“水鸡子”。经鉴定,猎杀的动物是山斑鸠、黑水鸡,均为“三有”名录中的保护动物。项城市公安局以闫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23年3月8日将此案移送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韩辉告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案卷,核实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经检察长批准后对闫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韩辉除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外,专程来到该村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开展释法说理。

“我的天啊,没想到逮个‘老斑鸠’都能犯法。听了这个宣讲,我回去就得告诉孩子们,以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可不能随便捕猎了。它们都是人类的朋友,还得爱护好它们呢。”听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一位老大爷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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