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陈永团
通讯员 王亚晖 文/图
王杰民,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他从检21年来,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头,始终坚持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树立了献身检察事业的职业理想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观。
打击刑事犯罪 护航经济发展
王杰民注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仅在本职岗位上能够切实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上也积极传播正能量。2020年以来,在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下、同事们通力协作下,他先后获得“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在工作中,王杰民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案件办理中,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拔钉子”,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班加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一种开拓进取、奉献拼搏的精神投入工作,致力于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稳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打击黑恶势力 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王杰民主要在第一检察部岗位。在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及科室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同事协助下,连续主办并攻克多起涉众型、社会影响巨大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忠诚担当,义无反顾地开展重大涉黑恶案件办理。他忠实履行法律职能,曾办理付某某等人、董某某等人涉黑恶案。在办理付某某等25人涉黑案中,他主动放弃了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加点审查阅卷,分类抽丝,细化证据支撑点,制作人表、事表、图表、证据表、涉案财产表、汇报表等100余份,又细致严谨制作20000余字的罪名认定、证据分析、教育惩罚详略得当的公诉意见书等,为开庭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淮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4名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全案达到了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的全部办案要求,确保一审严判,二审依法维持原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践行为民初心 守护群众利益
2021年在办理王某某等涉嫌虚开发票一案中,王杰民经仔细审查、详细梳理,发现张某某涉嫌犯罪。他顶着压力,立案监督,采取强制措施,经审查张某某案,发现陈某某、周某某等人涉嫌犯罪,决定逮捕2人,后经开庭审理,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如办理开设赌场专案,参与赌博人员100余人,涉案赌资大,影响恶劣,系上级关注督办的线下赌博案,严重腐蚀社会风气,王杰民积极参与区公安局多次研讨分析会,针对证据采信、定性等问题,提出分类列表法,确保准确有效打击。如办理彭某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取证难,范围广涉及几个省,影响恶劣,系上级关注涉农案,严重影响农民利益,王杰民积极参与区公安局多次研讨分析会,针对证据采信、定性、取证等问题,提出图表法,固定不变证据,法院依法判处彭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这些案件受害人之多、牵涉面之广,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集体信访事件。王杰民做到了并展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应有的专业素养、专业技能。
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公平正义
在办理周某山申诉监督案中,上级督办侦查机关根据周某山提供的其所用的劣质农药“敌草快”除草剂导致200余亩山药绝收证据,不予立案。王杰民迎难而上,扎实钻研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系统地梳理了办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督促侦查机关查清销售人员和生产厂家。经详细梳理,从物流信息单、微信聊天截图、回流款、发货人等材料以及经销商等人辨认涉案人员张某娜系销售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在审查张某娜案中,又发现漏犯张某超等5人,王杰民以惊人的毅力和韧劲,不惧危险,夜以继日奋战在一线,直接推动该案上线、分线、下线、支线深入扩展至云南省 、河北省 、陕西省等。锁定证据后,为全面及时打击坑农、害农,保护农民利益,果断依法追诉5人。同时,案犯张某娜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王杰民工作多年来,无执法过错、无责任信访,树立了既干事又干净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多次受到领导的表扬和群众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