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3年04月24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检察故事 PDF版

“亲情”面纱后的骗局

——检察机关两次提起抗诉终获公正判决

审理该案现场

□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危小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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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救子心切,妹妹却打着找关系的幌子骗哥哥。最终,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妹妹将自己送进了高墙。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真负责,两次提起抗诉终获公正判决。该案件释法、释理、释情,展现新时代周口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新担当新作为,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感知检察工作、感受公平正义。

以“爱”为名设骗局

2017年8月22日,王小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父王强与其妹王芳商议,让王芳找人“疏通”关系。

2017年10月,王小强被公安机关释放回家。王芳找到王小强说:“为了你的事,咱爸和我没少忙活,事儿又急,就把你的房子卖给周某某了。”得知王小强不同意卖房,王芳找到李海,让其冒充“周某某”找到王小强威胁道:“你不给钱,就得把房子过户给我,否则还让你进去……” 王小强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卖房回购款的名义给付“周某某”45万元。

事隔1年,当公安机关再次讯问王小强时,王小强懵了:“王芳不是说没啥事了么?怎么公安局还找我?”得知真相的王小强觉得自己是个冤大头,原来都是自家妹妹在捣鬼。

王小强遂以被“周某某”敲诈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了王芳。公安机关针对王芳涉嫌诈骗一事开展立案侦查。调查过程中,李海向公安机关出示了“借条”,主要内容是“以33万元的价格卖王小强的房子,王小强要给对方过户,如不过户,由王小强和王芳承担责任”。由于“借条”上只有王小强和王芳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没有具体的出借人或者买受人,没有显示收到33万元现金或者转账的字样,公安机关作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王芳的决定,李海也在刑事拘留一段时间后予以释放。

2020年7月,王芳再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0年8月,检察机关因王芳涉嫌诈骗罪批准将其逮捕。2020年11月,王芳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到法院,期间,王芳供述王强给她20万元现金的事实,但不承认这笔钱用于王小强案件,并拒不供出20万元的去向。同时,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继续侦查意见重视不够,致使该案一度面临诉讼风险。

真合作还是假投资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指导下,公安机关到北京调取了李海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发现王强筹款的时间段内,王芳多次通过银行柜面存款的方式,向李海转账共计37.2万元。此时,李海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他之前与王芳在北京合作开浴池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解释说37.2万元是王芳偿还他之前垫付的投资款。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到北京实地调查浴池经营情况。后公安机关调查反馈称,该浴池已经拆迁,无法核实经营情况。案件事实认定一时陷入困局。

为彻底弄清李海提供的他和王芳在北京合作开浴池“合作协议”的真假,办案检察官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的同时,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侦查机关更换承办人员,对李海采取强制措施;一方面协同公安机关新的承办人员到北京开展自行侦查。

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王芳经营的浴池的具体位置、当时的经营模式和规模,分析该浴池拆迁的可能性不大,检察机关有必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办案检察官几经辗转,找到王芳和李海参与经营的浴池及浴池现在的经营者,通过查看该浴池的房东与李海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并到郑州找到李海当时经营浴池时的合伙人进行询问,确认王芳和李海投资经营浴池的事实不存在。

同时,办案检察官通过向李海的妻子、王芳的丈夫详细了解两个家庭近几年的财产状况,查明李海没有垫资37.2万元的能力。李海的妻子证实,她曾经发现李海与王芳有暧昧关系,为此还与王芳当面交涉过。王芳的丈夫证实,他们夫妻关系不好。至此,办案检察官查实“合作协议”系伪造证据,李海以33万元购买王小强的房子系虚假事实。

依法抗诉改判 彰显公平正义

2020年11月,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对王芳与李海一起骗取的45万元“卖房回购款”不予认定。

该判决作出后,检察机关认为认定事实错误,认定部分诈骗数额是对王芳整个犯罪事实的割裂,从常识常情常理分析王芳转账给李海的37.2万元是其父亲筹借的钱,向李海借款33万元是虚构的,“借条”是虚假的。

经过提请,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请求。2022年7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王芳诈骗数额65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我很后悔,不应该听信李海,去伪造‘借条’和‘合作协议’,向父亲和哥哥要钱,我辜负了他们的信任……”听到终审判决,王芳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2年9月,一审法院判处李海犯伪造证据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诈骗罪有期徒刑9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认定诈骗数额45万元,对王芳向其转账的37.2万元不予认定。

检察机关基于王芳的真实供述,认为一审法院不予认定37.2万元的判决,既不符合本案事实,也对被害人不公。2023年1月29日,检察机关再次就本案提出抗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海犯伪造证据罪、诈骗罪依法改判为11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历经两次抗诉,该案终获公正的判决。

本案也警示那些“聪明人”, 要敬畏法律,自以为机关算尽心怀侥幸,终究葬送自己的人生。(本文人物皆为化名)

2023-04-24 ——检察机关两次提起抗诉终获公正判决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99396.html 1 “亲情”面纱后的骗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