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使用远光灯
市民李先生:
广大驾驶人最讨厌的驾驶行为莫过于滥用远光灯,建议驾驶人在驾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使用远光灯。以我多年在中心城区驾驶的经历来看,路过照明状况不好的路段时,会有部分车主打开远光灯照明,而远光灯“袭击”很大概率会让对面车辆的驾驶人“瞬间致盲”。如果遇到心态不好的驾驶人,可能会猛踩刹车或者开启远光灯照射对方,更易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②2
(记者 何晴 整理)
保障盲道正常、安全使用
市民胡先生:
盲道,是一条保障盲人出行安全的“绿色通道”,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在一定程度反映了社会对残障人士的态度。但是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被占用、有障碍、不安全的“问题盲道”。有的盲道上经常停放着自行车、电动车,有时盲道路口还会被机动车堵住。保障盲道正常、安全使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建议,城市管理者应加强对盲道的监管和维护,及时清除各种障碍,保障盲道畅通无阻;市民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多关爱和理解视障人士,不能占用盲道,这不仅是对弱势群体的爱护和宽容,更是一种文明意识的培养。②2
(记者 何晴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