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9日
第A06版:专题 PDF版

国际档案日 带您了解档案小知识

周口市档案馆外景

档案数字化机房

标准化档案库房

档案整理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周口档案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谱写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

档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从结绳记事到刻契铸鼎,从甲骨金石撰文为录到简牍缣帛纸墨为凭,档案作为人们记录生产生活的真实凭证、人类文明共有记忆的积累保存,伴随着文字和国家的出现而诞生。

“6·9”国际档案日是为庆祝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设立的,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今年6月9日是第十六个国际档案日,周口市档案局、周口市档案馆将用档案讲好周口故事,以“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为主题举办周口档案展等系列活动,宣传周口历史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全民档案意识。让我们通过图文,走进档案、了解档案。

“档案”溯源

档案从起源到今天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但是“档案”一词使用和有明确解释的历史,却并不久远。

中国古代对“文书”和“档案”的概念基本上是不分的,其称谓在殷商为“册”“典”,西周为“中”,春秋、秦汉以后为“简”“牍”“简策”“简书”“帛书”“案卷”“案牍”等。至于“档案”一词,学术界较多认可始于明末清初。

“档案”一词的最早出现。其文字材料见于现存清代档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起居注册》的记载,“大学士明珠奏曰:马哈喇之父、叔阵没,皆系松山等处事,部中无档案,故控告时部议不准”。

“档案”一词的最早解释。其文字记载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 (1707年)杨宾的《柳边纪略》。书中说:“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储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矣。”

语义学意义上的“档案”一词。“档”,《康熙字典》解释为“横木框档”,即木架框格的意思;“案”,《说文解字》解释为“几属”,即小桌一类的东西。由此引申,“档”字和“案”字连用,就是存入档架收贮起来的案卷,而把放置档案的架子称作档架。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国际档案日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 (ICA)发起设立的。1948年6月9日~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07年11月,为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档案分类

根据档案形成时期分类

明清档案、民国档案、新民主主义档案(即革命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新中国成立后档案,也称现行档案)。

根据档案载体分类

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根据档案内容和使用范围分类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科技档案以及艺术档案、诉讼档案等各类专业档案。

民生档案

民生档案一般是由各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与老百姓关系最直接的各类业务文件,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登记审批类的业务文件,这类文件包括受理材料、审批材料等,一般是书面材料和电子形式同时保存。其中书面材料归档后,在各单位档案分类中通常被称为“业务档案”。另一种是其他管理性材料,一般存在于相关业务系统中,不单独打印成书面形式。

常见的民生档案有:劳模档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档案、养老保险档案、工伤保险档案、医疗保险档案、就业人员档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档案、公证档案、户籍档案、治安综合治理档案、学籍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社会救助档案、收养登记档案、残疾人档案、伤残军人登记档案、民政低保档案、企业登记档案、城市拆迁档案、公积金贷款档案、廉租住房保障档案、房地产档案、环境监测档案、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农村宅基地档案。

档案用途

档案阅览服务

在阅览室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的一种服务方式。档案阅览服务能为利用者提供较好的阅览条件,既便于档案的保护和保密,又可以提高档案的周转率和利用率,还能帮助档案工作人员充分掌握利用档案信息,及时追踪利用的效果。

制发档案复制本

制发档案复制本是指根据利用者合理需要,以档案原件为依据制发档案副本或摘录本并提供给利用者的一种服务方式。

提供咨询服务

档案咨询服务是以档案为依据,通过个别解答问题的方式,向利用者提供档案、档案专业知识、档案检索途径的一种服务方式。

档案开放

档案开放就是将一般可以公开和保密期限满的档案,解除“禁闭”,向社会开放,允许档案用户在履行简便的手续后,即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的一种做法。

2022年7月1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公布《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档案开放的范围是档案开放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所在,需要从时间和内容上进行考察,区分常规开放、提前开放和延期开放三种情形。

常规开放。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是档案开放的常规条件。

提前开放。提前开放档案范围为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

延期开放。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需要鉴别形成满25年的档案中不宜到期开放的部分。

(周口档案局 周口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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