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危小禁
“这工钱拖欠了这么久,我们想尽办法讨要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是检察官帮我们把钱追了回来……”2023年6月19日,商水县20多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特意派代表给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0年5月,工程负责人杨某挂靠在周口某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名下,作为实际施工人负责商水县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一小区的2期、4期项目建设,并招募了46名农民工从事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等工作。谷某某等20多人班组受杨某雇佣进入工地从事2期工程3#、5#、6#楼,4期工程1#、2#楼主体钢筋施工。
在施工期间,发包方置业公司陆续向承包人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后建筑公司向杨某提供的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再由杨某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杨某收到建筑公司转来的工程款,却没有结清农民工工资余款和用于工程垫资。后因杨某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推进,杨某被建筑公司清场退出施工。至2022年7月工程结束时,杨某仍拖欠谷某等20多名农民工工资64万余元。
索要无果后,2022年8月1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向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同年8月31日向杨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杨某在接到通知书后,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还躲避跑路。
10月26日,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经审查,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2023年6月1日,杨某在老家别墅里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9日,商水县公安局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是一份对生活的基本保障。受理案件后,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刑事检察部门和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在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促和和支持起诉,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工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办案组多次到看守所讯问杨某,做其思想工作,走访当地住建部门、人社部门了解到,杨某因资金挪作他用无法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家庭也没有其他存款等流动资金,仅有房产和车辆固定资产,变现还款尚需时间。检察官向杨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充分阐释欠薪的不利后果,并告知其只要在提起诉讼前支付欠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获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理处罚。经过多方努力和释法说理,杨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6月16日,杨某委托其哥哥多方筹集资金,垫付了其拖欠的64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也获得了谅解。
至此,20多名农民工的“忧薪事”得到解决,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杨某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