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高丰 文/图
本报讯 7月7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商水县粮食局局长张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周口市纪委监委、项城市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项城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审委会委员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院进行了庭审观摩。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袁某、王某、李某等20余人现金135万元。2013年10月6日,被告人张某借用职权促使谢某与武某签订虚增工程款1131988元的协议。2014年3月至5月,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承建粮食局家属楼的名义分3次收取开发商王某100万元保证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声泪俱下地宣读了忏悔书,告诫旁听人员以他为戒,切勿触碰法纪红线。
整场庭审庄严肃静,现场变成了廉政教育课堂,旁听人员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由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次内心深处的洗礼和警醒。该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