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薛雁 文/图
本报讯 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近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一位老人解决养老问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2023年6月1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条案件线索,78岁的张大娘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向自己的养子王柏(本文人名皆为化名)索要赡养费用。张大娘今年78岁,患有多种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她与丈夫(已去世)婚后共收养两名子女,女儿王莲,儿子王柏。王莲于2022年5月去世,在她去世前,张大娘一直由她赡养。王莲去世后,王柏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张大娘目前无人赡养,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这位老人的无奈之举。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开展走访调查,并为张大娘申请了法律援助。经过与律师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检察官了解到,王柏七八个月的时候,张大娘夫妇收养了他,并一直抚养他长大。张大娘收养王柏时虽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合法有效,王柏有赡养张大娘的义务。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公序良俗,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
6月5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向郸城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鉴于张大娘的身体状况,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与郸城县人民法院沟通协商,为该案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及时作出判决。
开庭当天,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诉讼,通过认真倾听、耐心疏导,与王柏及其家人展开沟通,缓和矛盾,并向其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郸城县人民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王柏依法承担赡养义务,王柏当场表示今后会履行赡养义务,照顾张大娘。至此,张大娘的老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