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白洁茹
本报讯 “小花(化名)比你们上次来活泼多了 ,现在正和她的小伙伴一起玩呢。”近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再次来到小花临时监护人家中回访,了解小花的生活近况。
“你们不能逮捕我,要不然我8岁的女儿就没人照顾了……”2023年5月18日,面对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黄巍讯问,犯罪嫌疑人刘大强(化名)讲道。刘大强是小花的父亲,涉嫌侵犯人身权益暴力犯罪、被批准逮捕,可能会被判处较长时间有期徒刑。
办案人员在办理这起批准逮捕案件时,注意到了小花。当检察官第一次见到小花时,她躲在门后,不愿意见人,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只是默默地摇头或是点头。检察官又从当地村委会、村民处了解到,小花母的亲患有严重精神残疾,父亲刘大强被批捕及起诉后,小花和母亲陷入无经济来源、无人监管的生活困境。
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于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服务和帮扶救助。其中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事实孤儿。
按照《意见》小花应属于事实孤儿,考虑案件处于批捕起诉阶段,至法院开庭审理还有一段时间,为了更快地帮扶救助困境儿童,检察官将案件线索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以引入社会救助真正帮助小花和母亲走出生活困境。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教育、民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协商解决小花的救助金、就学、监护权等问题,多次实地走访小花所在村委会干部,全面了解小花的生活、心理状况,并对小花开展心理疏导。
在多方努力下,小花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事实孤儿,顺利申请到每月1050元的政策补助金,暂时由其亲戚作为临时监护人进行抚养教育;她的母亲送到精神病医院进行正规治疗,其能享受每月150元的残疾人补贴以及每月220元的低保补贴。
“感谢党和政府没有放弃我们,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7月22日,在案件提起公诉前,检察官再次来到看守所给刘大强做认罪认罚工作时,把小花母女得到有效救助一事告诉了他。当他得知妻子女儿得到救助时,失声痛哭,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认罚,感谢检察机关和民政等部门对其本人及其家庭进行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