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保障基础、普惠均等、多元参与、统筹衔接”的原则,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到2025年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在建立服务响应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综合评估制度,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且评估结果全省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整合利用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经济状况等信息,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服务措施,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要建立照护保障制度,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规范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的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合理确定医保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科学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要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要,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加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大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人员培养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在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加强家庭照护者培训,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推动普及至老年人家庭;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老年人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优化整合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推动部分一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向医养康养联合体机构转型,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对65岁以上老年人加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对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医疗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上门探访服务和优先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等。
(据《医药卫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