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1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综合 PDF版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河道治理 保障行洪安全

清理前

清理后

清理前

清理后

□通讯员 范闻鑫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职能中发现,辖区内龙源路西沙河桥下西侧河道内存在大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曾庄行政村东风渠河道被违建房屋横向拦截,并且河道内堆积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既污染水资源,又影响行洪安全,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实地勘验、走访调查,并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随即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措施对沙河桥下西侧存在的大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东风渠河道违建房屋和垃圾等进行全方位清理。同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河道巡察力度,加大河道沿线垃圾清理,严格保护好河道周边生态环境。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沙河桥下西侧河道内组织人员10多名,挖掘机2辆,对建议指出的地点进行2天连续清理,清理垃圾60余吨;曾庄行政村东风渠河道组织办事处工作人员、城管队员、村干部及挖掘机4台,对2.5公里东风渠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700余吨;并结合“河长巡河”,对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贾鲁河建设路桥、小闸有两处生活垃圾,已组织清理完毕,后续将加强河道巡察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在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后,组织干警联合水利局、办事处到现场进行查勘,确保在雨季来临之时充分保障河道能够分流泄洪。

下一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继续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点带面,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保障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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