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8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综合 PDF版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活动现场

□通讯员 杨晨 孙瑞杰 文/图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一时冲动做了错事,感谢检察官给我悔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痛改前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8月24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在该区临蔡镇、四通镇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公开送达+社会公益服务普法活动。此次活动邀请淮阳区人大代表张立东、钟洪亮,淮阳区政协委员封宇、刘静参加,侦查人员和多名群众旁听了此次会议。

活动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对王某、闫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和公开送达,为大家讲解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常见罪名的案发特点、犯罪成因、责任后果,并进行释法说理,被不起诉人现场签署了社会公益服务志愿书。

淮阳区人大代表、淮阳区政协委员对此次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引导被不起诉人积极参与公益服务普法活动、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司法为民,有利于当事人的矛盾化解。通过释法说理,使被不起诉人真心悔改并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更好地回归社会、服务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具有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宽严相济,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又用法律温情感化人心,将国法、人情融入司法,做到法理情相融合,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办案质效,探索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公开送达+社会公益服务+法治教育普法宣传”办案机制,制定《关于不起诉案件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衔接实施的工作意见》《关于高质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果的工作意见》《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从“类案”“小案”着手,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以诉源治理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08-28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12297.html 1 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