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张振峰 李翠翠
本报讯 “这次物业费的问题解决了,今后你们物业公司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业主也要如约交纳物业费,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幸福小区。”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物业纠纷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语重心长地对因物业费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说。
2022年以来,鹿邑县物业纠纷类案件数量骤增。经过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大部分涉及物业费问题,标的虽小,但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群众的幸福感。为此,2023年8月3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与该县相关部门召开协商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邀请调解员入驻,专职调处物业纠纷,把此类简易案件化解在诉前。
据了解,这是全市法院系统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室,成立的目的在于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