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经常会接到献血者的来电咨询,其中一部分献血者称,收到血站的告知短信,说他们献出的血液不合格,而他们在医院检查血液的结果并无异常。本文就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有的人身体健康,献出的血液却不合格。
一、献出的血液要经过7个项目的检测
为保证血液的质量,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血站必须对献血者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初筛,在指标合格后才可献血。而献出的血液也会有一部分作为标本,被送到血站的检验科进行7个项目的检测,项目包括:
1.ABO血液正反定型;
2.Rh血型定型;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检测;
4.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标志物检测;
5.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标志物检测;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即HIV)感染标志物检测;
7.梅毒螺旋体(TP)感染标志物检测。
目前,血站会对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病毒感染标志物同时进行血清学检测和核酸检测。对于血液标本,首先用两台不同的设备和两种不同厂家的试剂做两次血清学检测,血清学检测合格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3次检测均合格的血液标本才被判定为合格。因此,献血者收到血液不合格的通知,并不代表其就患了乙肝、丙肝等疾病。
此外,在血液初筛不合格的献血者中,因转氨酶指标较高而不宜献血的约占75%,这类人群待转氨酶指标恢复正常后即可献血。
二、血站和医疗机构制定的血液检测标准不同
血站和医疗机构进行血液检测时,其所采用的方法及试剂等有一定区别。血站为保证血液的安全,防止传染病病原体经血液传播,使用的血液检测试剂灵敏度更高;医疗机构的血液检测主要用于疾病诊断,因此其检测试剂更注重特异性。
为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国家卫健委为血站制定的血液检测标准比医疗机构的检测标准要严格许多,如对于乙肝表面抗原,血站使用的检测标准为≤1ng/ml为阴性,医疗机构使用的检测标准为≤5ng/ml为阴性。当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测结果在1ng至5ng/ml时,血站会将结果定为阳性,而医疗机构则会定为阴性。
此外,血站在检测试剂的选择上,会使用易出现假阳性的试剂而非易出现假阴性的试剂,以此来尽可能地筛除不合格血液,避免将携带病原体的血液提供给用血者。
三、献血时的血液检测结果不能作为疾病诊断依据
献血者在献血时,会填写《健康检查表》,表中会写明:“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要求, 不作为感染疾病的诊断依据。”如果出现血站血液检测结果与医疗机构血液检测结果不同, 献血时应以血站的检测结果为准,而到医院就诊时,则应以医疗机构血液检测结果为准。血站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不代表献血者已患上某种传染性疾病, 其身体健康与否需要医生做出临床诊断。
(周口市中心血站 马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