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8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三条举措为企业发展“搭桥铺路”

□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申亮亮 刘亚倩

本报讯  9月15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发挥主题教育牵引力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13条举措,为企业发展“搭桥铺路”。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3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彰显平等对待、依法保护的价值取向,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指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激发民营企业生机活力。

《意见》实施后,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纠纷,作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干实效交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答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司法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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