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汇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对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进行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依据川汇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补偿方案、文号川定(2023)2号文件、周运2021.16号文件,需对周运社区院内三号楼北西数公房第二户崔勇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现无法与崔勇取得联系,请崔勇看到声明后于2023年10月18日前与征收办公室联系,逾期视为放弃。
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2023 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