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为获不义之财 设局诈骗获刑

□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晋京予

本报讯 为获不义之财,3名赌徒联手设局诈骗,偷牌换牌“出老千”,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杜某等3人诈骗一案。

杜某在市区经营一家快捷宾馆,为了“快速赚钱”,他动起了歪脑筋。他在自己经营的宾馆房间内摆放全自动麻将机,找来朋友路某和纪某,3人共谋,以“串通打牌”“换牌”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利润均分。

从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6月15日,3人约史某、赵某打牌,骗取二人46580元。事后,感觉上当的史某、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杜某等人先后被抓获,骗局被揭穿。案发后,杜某等人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川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某3人事前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用赌博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3名被告属共同犯罪。综合考量3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节、退赔情况等,最终,分别判处杜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1年不等。

法官指出,赌博诈骗和赌博输钱是有区别的:赌博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所进行的博弈,输赢是有一定概率的。但在赌博诈骗中,行为人造假使得这种概率消失,被害人的输赢完全受他人操纵。在这种情况下,是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应认定为诈骗罪。当然,如果行为人仅仅是采取欺骗的方法诱使他人参加赌博,但在赌博中并没有造假,而是纯粹以博弈确定输赢的,则只能认定为赌博罪。

2023-10-23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16186.html 1 为获不义之财 设局诈骗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