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经常对我动手,离婚,必须离婚!”
“我从来没有真的打过她,我不同意离婚!”
这起妻子起诉丈夫离婚的案件,只是淮阳区人民法院每年审理的众多家事案件中的一起。淮阳区人民法院朱集人民法庭立足本职工作,用情、理、法促使这对10年夫妻摒弃前嫌、破镜重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缩影。
案情再现
小张和小李是一对80后夫妻,结婚10年生育两个女儿。小张自从有了孩子,便放弃工作做起了全职太太,照顾孩子和丈夫。孩子小的时候,丈夫对她还算关心,但近几年丈夫不知为什么脾气变化很大,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对小张出言不逊甚至动手。小张为了孩子一直隐忍,但小李反而愈演愈烈。小张遭受着精神以及身体的双重伤害,非常痛苦,故一纸诉状将丈夫告到法院,请求判决与其离婚,两个女儿归自己抚养,丈夫承担抚养费。
矛盾化解
调解时,法官李铮结合自己多年来办理家事纠纷案例的经验,和原告、被告聊起了家常,说夫妻间吵架本是常事,两口子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沿的,但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沟通。随后,李铮向小李讲解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劝告小李要关注妻子的身体及心理健康,同时结合调解实践经验,对小李讲解了夫妻相处的技巧。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双方敞开了心扉,小李说结婚10年来,他深刻体会妻子的不易,希望妻子能够原谅自己;小张也说离婚只是她的一时冲动,对于丈夫及家庭她心里还是十分在意的,愿意给丈夫一次机会。于是在法官的见证下,小李当场手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对妻子动手,以后和她好好过日子。终于,这对10年夫妻摒弃前嫌,手牵手走出了法院,共赴幸福生活。
法官后语
群众利益无小事,家事纠纷就是群众的大事。“枫桥经验”的根本在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不上交。夫妻双方到法院说说话、评评理,心结打开了,家事纠纷自然也就化解了。接下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从实质上化解纠纷矛盾,努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
通讯员 曹参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