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窦娜 通讯员 徐广宇 危小禁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刑事和解”模式,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2023年8月9日5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赵某认罪悔过,愿意积极赔偿,但因与张某家属沟通无果,导致矛盾激化。
为妥善办理此案,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官黄炳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并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后,决定对本案运用“公开听证+刑事和解”模式。听证会由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晗静主持,人民监督员、专职律师作为听证员出席听证会并评议案件。
听证会开始前,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被害人家属当场获得赔偿并签下谅解书。
在听证会上,听证员就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羁押必要性、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进行发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后,3名听证员从法律专业角度,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态度等进行释法说理,客观公正发表听证意见,认为本案拟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批捕的条件和形式。
该案是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缩影。接下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公开听证在规范司法、化解矛盾中的促进作用,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