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窦娜 通讯员 郭敏杰 文/图
本报讯 11月23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耀阁对拟作不起诉的3起轻刑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应邀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史耀阁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证据、案件定性及拟处理意见进行简要阐述,说明拟不起诉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及公开听证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听证人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对案件进行评议,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认为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法律温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听证会后,史耀阁对3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教育,告诫他们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教育身边人不能触犯法律。她还叮嘱旁听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工作与生活中与人为善,做一名守法公民。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听民心,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