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
第A06版:社会与法·检察之窗 PDF版

铁塔下的“不速之客”

□通讯员 齐心悦

2023年10月,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代某可能还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为精准指控犯罪,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梳理证据,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系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法律规定,应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28日,代某被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时间回到4年前,2019年10月的一个凌晨,出狱不到半年的代某盗走了铁塔基站内的18块电池。

2个小时后,铁塔基站的维护员支某发现电池被盗,拨打了报警电话。由于被盗电池内安装有GPRS定位系统,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就根据铁塔公司技术方提供的信息确定了电池的位置——代某家。警方赶到后,代某已经逃逸。

2023年9月,代某在山东省烟台市被抓获。2023年10月,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检察官吕振华根据法律规定和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察觉到代某的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而非简单的盗窃案。

由于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之间量刑悬殊,2023年10月,吕振华带领干警对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展开自行侦查。铁塔基站维护员支某回忆说,虽然当年被盗的电池很快被找回,但是已经全部被破坏了,无法再投入使用。代某的行为,直接导致基站信号中断近48小时,附近2000余名用户受到严重影响。

经调查认定,代某偷盗并破坏正在使用中的铁塔基站电池、光缆,在盗窃财物的同时,放任公用电信设施被破坏可能出现的后果发生,严重影响群众正常通信,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13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代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1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定罪量刑建议。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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