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9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法检在线 PDF版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益诉讼为散装食品贴上“身份证”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辖区一超市检查散装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 臧秋花 通讯员 葛清华 文/图

本报讯 为最大限度降低散装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23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辖区部分超市的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好年货食品安全关。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走访辖区多家商超、农贸市场,对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散装食品、是否公示散装食品相关信息等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经营者普遍未在食品容器和外包装上完整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未设置清洁外罩等防护措施及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现场拍照、制作勘验笔录等形式固定证据材料。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制作详细的问题清单,聚焦重点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对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加强监管,并对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辖区商户依法规范销售散装食品,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据悉,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定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行动,持续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予以关注,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守住食品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③2

2024-01-29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25452.html 1 公益诉讼为散装食品贴上“身份证” /enpproperty-->